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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 我就在你身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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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没有人可以告诉我,为什么天空的云总是被风吹动,他们飘满整个世界,却从不停留,我在仰望着他们无暇的美丽,感受他们忧郁的心情,欣赏着他们变化万千的姿态。我想有一天我会与他们一样,漂浮在天边,遥望广阔无边的大地和海洋,越过数万高山,比邻无数星辰,白日与太阳为伴,夜晚与明月共舞,就这样一直的找寻下去,就算千秋万世,也在所不惜。

    我会点亮天上一盏明灯,让你在黑夜里可以找到回来的路,我会呼唤出微凉的风,让她飞到任何角落,带去我对你的思念,我会化成天边的北极星,让你不会迷失方向,永远的为你守护下去。

    我恍惚记得窗外有一片亮光,我在教堂中醒来,空空荡荡的大厅,我跪在上帝面前,双手合十,祈祷着,有一天可以找到她。

    手机的震动让我从朦胧中完全清醒,我的老板风风火火的把我推到了浪尖最高的地方,然后我被狠狠的摔了下来,为公司获得了一大笔利益,然后成为最卑鄙的营销总监,以失去工作为代价,赚取了我人生的第一桶金。

    而这天下午我被上帝宣判在不久的半年后,我将离开我生活了三十年的人间。

    上帝并没有承诺我一定会去天堂,但是他派了一位美丽的医生告诉我我将死于胃癌。

    我有两个选择,接受化疗掉光头发,多活三个月并承受无尽的痛苦,另一个是等待死神的召唤,结束生命。

    庆幸的是,我在这世上已经没有亲人,不会有人为我伤心,麻烦的是,我的积蓄坚持不到我死,所以我还得找份工作赚点生活费把剩下的半年过完。

    我是一名专业的营销策划,只要你给我产品和资金,我就会保证你的产品脱销,而如今,估计不会有公司再敢用我,因为我一手铸就的性感十天计划让我的名声在业界倍受打击。这些老板就是这样,你销量高就说你有本事,你投诉高就把你一脚踢开。

    可是文胸广告过于性感这事能怨我吗,谁家卖文胸外面还得捂上一层貂?难道因为车站在小学门口我就不挂广告吗?不过现在说什么都为时已晚。

    大街上每个人都在忙碌,只有我闲着,逛着,等着……

    每天下午五点十五,我必须赶上6路公交汽车,虽然公交车每三分钟一班,虽然我五点才下班,虽然我得每天小跑到车站,但当你的生命中出现了一道靓丽的风景线,你会告诉自己和朋友,这是值得的。

    不过今天,我不用再小跑赶时间,我可以早早的到车站,直到等到她出现。

    我总是喜欢站在站台的路线图前,因为她每天都会看一眼路线图,之后从我的身边经过,就站在离我不远的地方等公交车,今天一如往然,而我总是跟在她后面上车,很自然的站在她的身边。遗憾的是,五个月来,她从没正面看过我一眼。

    对于她我猜想过很多,她在哪家公司上班,她们公司在什么位置,她喜欢什么款式的包,她爱不爱看阿汤哥的动作片,她喜不喜欢吃麻辣的食物……她有没有感觉到有一个有志青年默默的关注了她166天。

    每当她走过我的身边,我总是有一种莫名的思念,好像数万年前我们曾经轰轰烈烈的相爱,好像整个大地和苍茫都压抑着悲伤,好像千秋万世我来到这里只为这份等待。

    我是七夕,来自上古之巅的凌云城,这里的一切对我来说都很陌生,我伴随着星辰陨落,来到这座城市,只为找寻那份我曾经失去的感情,不论千秋万代,我都无法忘记他在月下留给我的思念,他们带着月亮的光芒在我的心头萦绕千年,我总是会想起我们第一次见面的场景,在月下,我走错了路,误闯了你的花园,你没有责怪我,还赐给我一颗天炫珠,你说,这样的天气,他会守护你,让你不再寒冷。

    可是,我在穿梭的过程中忘记了你的样子,我只能依靠我的法力来感觉我们的距离,寻遍世界的每一个角落,度过无数个月圆之夜,埋葬在无尽的思念之中。

    我不需要像人类一样吃饭,喝水,我要做的只是每天找寻,终于有一天,我感觉到你的心源,于是每天的这个时候,我都会来到6路公交车站,天天如此,我总是感觉你就在我的身边,却不知道谁才是这一世的你。直到我遇到一个男孩,他叫沈小北,是个出色的营销总监,我并不喜欢他做事的方式,但他的俊朗的笑容就像你温情的眼泪落在我的心中,泛起无数涟漪,我感觉你就在我的身边,云洅,我的九界之王,这个世界上我唯一深爱的男人。

    每次他站在我的身边,我总是闭上眼睛,感受着他身上的气息,那种感觉就像数万年前王上在我身边一样,可每次我都会被轩逸的钟声打断,他告诉我说,小北不是云洅,那些感觉只是因为我太想念云洅而产生的错觉。

    我信任轩逸,千秋万代,他始终如一,保护我,帮助我,照顾我,他说过,你是我伟大的王后,我会永远守护在你的身边,直至找到我们伟大的九界之王,除非我死去。

    我是轩逸,凌云殿最优秀的法师,我跟随七夕千秋万代,保护她,直到她找到我们伟大的九界之王,云洅。

    日复一日,年复一年,我们就这样无止境的找寻,不知道从何时开始,我不再忍心看着她每天遥望着明月,孤独的流下眼泪,爱会让人痛不欲生,离开的,留下的,爱会让人千古不忘,爱你的,被爱的,爱会让人失去自我,追寻的,陪伴的,就这样,我对我的王后有了感情,千古不变,至死不渝。

    我幻想着有一天七夕会忘记云洅,与我去世界的任何一个角落,过着幸福安逸的生活,忘记千秋万世的痛。可是她终究还是感受到云洅的心源,来到了这座城市。

    这一万年,我对她的衷心日月可见,可是最后,我还是欺骗了她,沈小北的确是伟大的九界之王,云洅转世,我曾经背着七夕,为他占卜,只是最后我还是选择了用法术封住他的心源,让七夕无法感觉到他的存在。

    我是小北,我希望在我余生的六个月里,依然每天陪她做公交车,依然享受那种擦肩而过的浪漫。

    我从没想过会和她说上一句话,然而命运总是让惊喜在不经意间发生,虽然只是一句简单的请让一让,我下车。

    好吧,疑问来了,这里不是她每天下车的站台,她这是要去哪?吃饭?约会?和谁呢?想着想着我居然不由自主的跟她下了车,像个变态一样尾随在她的身后。过街,转角,她走进一家咖啡店,坐在橱窗边的一张桌子上,我很喜欢一边享受咖啡浓郁的香味,一边看着街角人来人往的感觉,所以如果是我,也一定会坐在那里。

    我并没有像电影里演的那样用报纸或者什么来遮掩自己,而是目不转睛的像狮子盯着猎物一样,只等一个恰当的时机。

    她似乎在等人,不过并不着急,偶尔翻看手里的杂志,偶尔喝一口咖啡。直到她似乎在我身上发现了什么,带着满脸疑惑的表情向我走来,我有些不知所措,不停的问自己该怎么办,她越走越近,我似乎可以确定这样的相遇就是她想要的。

    我是七夕,我几乎就要感觉到王的心源,可是又是那么的隐约而飘忽不定,轩逸约我在咖啡店见面,他说他可能占卜到王的位置,于是我中途下了车,在咖啡店等轩逸,可是当我坐在咖啡店,凝望城市街头的人来人往时,我又感觉到王飘忽不定的心源。

    我看到坐在角落的沈小北,我感觉到你对我的情感,我想他会有一些话对我说,于是我走向他,我凝视着眼前这个二十多岁的男孩,心中的思念开始翻腾,我伟大的王,如果真的是你,请你告诉我。

    我看着她望向我的眼神,深情而深远,那种痛又涌上心头。

    然而就在这时,咖啡店的门开了,一名二十多岁的阳光男孩走了进来。她看到走进来的男孩,略显有些尴尬,原因很明了,我和那个男孩穿了同样的外套,她认错人了。

    我对她点头微笑,她说了句不好意思又坐回橱窗边的座位上,很显然,她们是第一次见面,男孩虽然健谈,但对她非常尊重,至少我这个外人是这么看的。

    天啊,我居然没有意识到,这不就是传说中的相亲吗?怎么可能,这么漂亮的女孩要走到相亲这一步,是什么原因让她有勇气去触碰粉碎单身生活的最后防线。

    我就这样远远的观察着,像碟中谍里的特工,不放过一丝细节。他们已经聊了很久,越聊越亲密,那男孩居然还摸她的手,太过分了。她怎么也不闪躲,真是急死我了。

    香蕉你个苹果,怎么聊着聊着还擦上眼泪了,这小子到底何方神圣?头一次见面就让人家姑娘体会到人间悲喜。

    这样下去可不行,我得想个办法,我起身,却犹豫了,我是个只剩半年命的人,凭什么追人家,更何况,人家相亲相得好好的,我冲过去,算什么?英雄救美?捣乱的小流氓?别人一定会以为我疯了,是啊,不疯这年头谁能干出跟踪的事呢,算了吧,美丽的相遇还是配上一个沉默的结局吧。

    我打算离开,怎知那男孩也起身走了,而且走的比较匆忙,留下我的女神一个人望着窗外流泪。

    这是什么情节?我困惑了。

    稍后的两分钟,女神不停的擦眼泪,不时有过往的客人关注她两眼,这么漂亮的姑娘哭的涕不成声,有点感性的人都会想她发生了什么,为什么哭。

    我要了一包纸巾,打开,放在她桌上,然后转身离开。

    想不到的是,她追出咖啡店,叫住我,这让我心跳加速了好几倍。

    她没问我是谁,也没说她是谁,她只是说她想喝酒,如果我会可以陪她喝,如果我不会可以看她喝,她的声音冰冷而遥远,仿佛可以冻结时间,我的心被她永远的留在了这一刻。可是陪她喝酒恐怕我是要减寿了,后果会非常严重,这谁都知道,看她喝酒,我想我会心疼,如果一个陌生女人找你陪她喝酒,要知道她此刻是多么的伤心,难过。

    我问过她是不是和那个男孩分手了,只是问过,因为她并没有回答我,只是越喝越快,那天晚上我们都喝了很多,而且是我平生喝的最多的一次,原来爱情的力量真的可以大的无法估量,让人毫无顾忌的付出。

    人类的酒精确实可以麻痹神的神经,这是我在人世间遇到最神奇的事,而更想将我麻痹的却不是酒精,而是我自己。

    轩逸告诉我他没有找到王,而是找到了云洅这一世的坟墓,难怪他的心源会飘忽不定,我伟大的王,我思念万年的君,我最终还是无法战胜缘分,与你重逢。

    后来据小七描述,她找到我的时候我已经昏迷不醒,躺在宾馆外的大街上,是她叫的120把我送到医院,大量的酒精导致我的胃大量出血,医生说如果晚送十分钟,我可能就小命不保,而我最后的记忆,只停留在那个路口一闪一闪的红绿灯上。

    小七是我共事6年的同事,也是我在这个城市唯一的朋友,我的电话簿里有6358个号码,只有她的号码我没存,这么多年,早已经倒背如流,我甚至记得她电话被md5加密后的64位字符串,这个事情是有渊源的,那是我送给小七的第一个生日礼物,不需要多贵重,只希望她难忘。

    小七喜欢短发,像假小子,虽然他是女生,但我们总是以哥们相称。我们很投脾气,假如是在几百年前,说不定我们会像梁山伯与祝英台那样结为异性兄弟。

    至于那天晚上小七是怎么知道我出事的,这只能去翻我的电话本了,是什么信仰让我在醉酒外加近乎昏迷的状态下拨出11位的电话号码,我只能说,这个数字一定在我心里放了好久。

    我是小七,这是属于我的城市,我的童年,我的青春,还有我为之奋斗事业全部都在这里,我有全天下最爱我、最疼我、最美丽、最善良的妈妈,我们相依为命好多年,在这座四季交替的城市,每天穿梭在喧嚣的街道,感受着人情冷暖,过着平凡的日子。

    直到我遇到沈小北,我才发现我的世界不再平凡,绚烂的流光溢彩开始在我心中蔓延,我的世界不再只有灰色,可是命中注定,我们只能成为最好的朋友。我每天站在车站的角落,看着他急匆匆的赶到车站,等那个披着长发,温文尔雅的女孩,我努力封锁着内心的感情与痛楚,用微笑面对他,面对身边的每一个人,面对这个冰冷的世界。

    这样微凉的夜,我坐在小北的床边,凝视着昏迷的小北,轻抚他的额头,我多想告诉你,小北,我愿意永远陪伴在你的身边,就像月亮永远守护地球一样,在你最黑暗的时候,发出微薄的光亮,为你照亮前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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